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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三十七章 一代枭雄

第五百三十七章 一代枭雄 (第1/2页)
  
  成格尔带领的骑兵在中路冲得最快,他们渐渐逼近了萧风。
  
  萧风显然没料到这么快就被追上了,他慌乱的从马背上摘下火枪,回过头来冲着追兵开枪。
  
  萧风的枪法很好,虽然距离很远,他未必能准确命中敌人,但他至少能打中敌人的马!
  
  领头的三匹马中有两匹中枪了,马匹在高速冲击下直接滚倒在地,将来不及飞身下马的骑兵也压成了满级伤残。
  
  成格尔凭借自己娴熟的骑术,控制着马跑了一个大S和一个小S,成功躲开了子弹。
  
  但不管是大S还是小S,都会影响男人骑马的速度,萧风趁机又拉开了距离。过了一会儿成格尔带着的骑兵才渐渐追上来。
  
  萧风再次回头开枪,连开数枪后,又打倒了几个追兵,再次拉开了一点距离。
  
  反复数次后,萧风没有再开枪了,闷头向前跑。
  
  成格尔一眼看见前面的草地上有一个白色的东西。他骑术高超,马背上单脚离开马镫,弯腰一个水中捞月,将那东西抄起来。
  
  是包袱皮,上面还有火药的味道,成格尔大喜:“萧风没弹药了,跟我冲啊,杀了萧风,共享富贵!”
  
  成格尔一马当先,带着中路骑兵猛追,距离萧风越来越近,成格尔尝试着弯弓搭箭,射了萧风一箭,差一点距离,落在了马后面。
  
  萧风也听见了箭矢破风之声,情急之下,他举起火枪向后一瞄,成格尔吓了一跳,赶紧又召唤出大S来。
  
  然而这次萧风并没有开枪,只是吓唬他而已,逼他减速后,附在马背上继续跑。
  
  成格尔大怒,显然萧风只剩下一支空枪了,既然是空枪样子货,我还要这大小S有何用?耽误事儿!
  
  成格尔再度逼近,弯弓搭箭,一箭射出,萧风头也不回,用火枪一拨,将弓箭拨掉。
  
  成格尔大吼:“加速追,一起放箭!”自己也再次弯弓搭箭。
  
  萧风急了,回头冲着成格尔举枪,成格尔不为所动,拉弓如满月,箭去如流星,帅!
  
  砰!萧风的枪响了,同时成格尔的箭也飞到了萧风面前,被萧风一把抄住。
  
  萧风随手将火枪往地上一扔,哈哈大笑,抄起鞭子猛打马屁股两下,白马长嘶一声,再次加速。
  
  追兵被这一声枪响吓了一跳,再看成格尔在马背上摇摇晃晃,随即摔下马来。骑兵们都愣住了,一起停住了马。
  
  拖在后面的俺答汗赶了上来,看着倒在地上死去的成格尔,和扔在草地上的火枪,脸色铁青。
  
  “怎么回事?成格尔骑术精湛,为人机警,怎么会中枪的?”
  
  离成格尔最近的几个骑兵说了刚才的经过,包括成格尔发现的包袱皮等等。
  
  俺答汗又惊又怒又喜,惊的是萧风如此狡猾,怒的是自己心腹大将惨死,喜的是萧风这一手原本一定是给自己预备的,却因为自己的谨慎,让成格尔挡了灾。
  
  俺答汗大吼一声:“给我追!他已经跑了两百里了,即使之前白马的减速是装的,现在他的马也一定跑不快了!”
  
  不再装了的萧风开始全速逃命,后面的蒙古骑兵也继续全速追击。俺答汗依旧跟在队伍后面。
  
  因为他知道,萧风虽然没了火枪,但他的功夫不可小视。
  
  自己如果一马当先,万一萧风情急拼命,直冲自己,没准就能在被射成刺猬之前先伤了自己。
  
  别说现在自己已经稳操胜券,根本没必要冒险,就是战场冲杀,自己也会尽量避开对方最勇猛的战士。
  
  大汗当然应该是最勇敢的,但大汗也是最尊贵的。最危险的地方当然是要勇士们去冲锋的。
  
  否则当了大汗之前要拼命,当上了大汗之后还他妈要拼命,那大汗不是他妈白当了吗?
  
  草越来越高了,比起草原深处的矮草来,这里的草明显长得更好。这说明已经快到了大明的地界了。
  
  因为大明祈雨成功,长城之外也下了雨,但超出的范围不算大,真正的草原深处都没有雨,所以才会有饥荒。
  
  这里的草足够高,能达到歌谣里“风吹草低现牛羊”的状态。俺答汗忽然很感慨。
  
  如果整个草原的草都像大明边境的这样,草原也就不缺食物了,那么自己也就不用这么快和萧风翻脸了。
  
  萧风虽然混蛋,但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,至少比起萧芹来好得多。
  
  如果不是他想分裂草原,想收服河套,想阻挡自己称霸的路,本来是可以成为朋友的。
  
  高高的牧草,让马匹的奔跑受到了阻碍,但这对俺答汗却更有利。
  
  因为蒙古马出生就在草原上奔驰,受牧草的影响更小。而萧风的白马虽然神俊,却是跑惯了官道的,在如此长草中显然受到的影响更大。
  
  所以很快的,俺答汗在望远镜里再次看到了萧风的白马,跑得仍然算快,但已经和开始时不可同日而语了。
  
  俺答汗松了口气,这里虽然离大明的地盘越来越近了,但萧风再也没机会踏上大明的土地了,他注定要死在这片草原上。
  
  又跑了三十多里后,白马越来越慢了,双方的距离也越来越近。萧风也不再直立着坐在马背上,而是紧紧贴着马背。
  
  俺答汗放下望远镜,暗暗点头。萧风这种姿势,是让马最省力的方式,只有常年骑马的老司机,才知道这个道理。
  
  人坐直的时候,人舒服,马不舒服。人趴在马背上,人不舒服,马舒服。
  
  远路无轻担,这样超级长途的高速奔跑,任何一点让马不舒服的做法,都会浪费马的体力,让马速度变慢。
  
  萧风把空枪扔掉,也是因为这一点,任何一点重量的减少,对疲惫到极限的马来说,都至关重要。
  
  萧风啊,你生在中原,长在中原,又是个书生,却能这么快就掌握骑兵的诀窍,你果然是个天才。
  
  难怪严世藩会败在你手上,难怪萧芹会败在你手上。假以时日,也许我也会败在你手上。
  
  可惜,你太心急了,太想尽快为大明除掉威胁了,所以你犯了个致命的错误——在草原上挑战一个草原霸主,还是用骑马赛跑的方式。
  
  你这相当于和关公比大刀,和刘备比哭鼻子,和吕布比干爹,和曹操比……
  
  还没想出来和曹操比什么,前面的白马,和马上趴着的白袍已经肉眼可见了,俺答汗有意放慢了自己的速度,喝令前面追击的骑兵。
  
  “追上去,放箭!”
  
  见到前面的白马越跑越慢了,左右两侧的追兵也开始向中间靠拢,三股追兵像三条贪吃蛇一样,冲向前方的萧风。
  
  距离越来越近了,箭如飞蝗,向白马射去,白马屁股上中了一箭,痛嘶着向前窜去,但它实在太累了,速度已经到了极限。
  
  很快更多的箭射中了它,和它背上趴着的白袍。白马身上流出鲜血,脚步歪斜着向前奔跑着。
  
  落在队伍最后面的俺答汗狐疑的举起望远镜,为什么萧风依旧趴在马背上,不出手替白马挡箭呢?有一支箭已经射在那白袍之上了啊……
  
  俺答汗心头猛然一惊,勒住马,然后他看见高高的草丛中站起来一个人。
  
  他一身青衣,白袍已经不见了。手里提着一支枪,举起来对准了自己。
  
  因为望远镜的关系,萧风手里的枪看起来几乎顶在了自己的脑门上,俺答汗惊叫一声,扔下望远镜。
  
  没有近到那么夸张,但确实很近,两人之间,最多只有二十步的距离,如果自己刚才不勒住马,现在那把枪应该就顶在自己的脑门上了。
  
  前面的追兵还在追着白马射箭,巨额的悬赏让他们激动得全身发抖,两眼通红,一时还没发现后面发生的事儿。
  
  时间就像停住了一样,俺答汗呆呆的看着萧风身上的马蹄印和泥土,忽然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。
  
  “踩到了?”
  
  萧风笑了笑:“虽然我尽量藏得靠边一点,但你的追兵队形一直在变,被一个急于抢功的家伙从旁边超车时纵马踩了一脚。
  
  幸亏草场,他没注意到,否则低头看一眼,没准就发现我了。不过那么一大笔赏金在前面,他只会以为马是踩到了土包而已。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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