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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九章 亡其国,篡其史

第三百五十九章 亡其国,篡其史 (第2/2页)
  
  其间,这个连毛都被剃光的大胖子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,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,使其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,重新在慢慢烧开的热水中“游泳”。
  
  农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。几个昔日大厨出身的兵卒,闻言踊跃,持刀上前,轻刮细剃,先把大胖子朱常洵身上的毛发尽数刮干净,然后拨去指甲,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,里里外外弄干净后,像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。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,肥肉与鹿肉齐飞,汤水共作料一色,终成一顿美餐。
  
  “福禄宴”毕,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,数千士兵人拉车载,数日不绝。并命打开粮仓,赈济饥民,河南饥民纷纷加入农民军。
  
  这些描写如当时在场之人亲眼目睹后所写,活灵活现,以致后世无数人都以为朱常洵这位福王真是被李自成下令煮吃了的。
  
  一开始,良臣也以为如此,只到后来他看到了考古工作者的劳动成果。
  
  事实上,朱常洵不是被李自成煮杀,而是处死后掩埋的。他死前也没有向李自成哀求乞饶,而是散尽藩库,招募义勇,挺身抗节,最后城破被俘,仍指贼大骂,慷慨激烈,堪称与城俱亡,所谓刚肠浩气,虽死犹生。
  
  证据是1924年,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发现的福王墓。
  
  据墓志记述,洛阳城破后,李自成在城西周公庙内,主持处死福王,同时处决的还有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、河南知府亢孟桧等。
  
  墓中圹志表明,福王墓祭葬从优,一切丧礼视诸藩倍,内中棺墓同时发现了福王尸骨。
  
  如果朱常洵真是被煮吃了的,他就根本不会有尸骨掩埋。
  
  那么为何会有朱常洵被李自成煮杀的记载流传于世呢?
  
  实际上,这不过和伪清篡改史书,抹黑明朝及反清汉人英雄如出一辙,全是编造出来的。
  
  这个编造好处大大的,一石二鸟,把李自成和朱常洵都给污蔑抹黑了。
  
  谣言流传了整整两百多年,甚至还在流传下去,不少人深信不疑。
  
  便和朱常洵的儿子弘光帝朱由崧是昏君一样,国难当头还沉迷女色,到处选妃,不问国政,只知信任奸臣一样。
  
  事实的真相却又恰恰相反,朱由崧没那么草包。他和他信用的“奸臣”都殉了国,而“忠臣”们,却留起了辫子。
  
  为何会这样?
  
  欲亡其国,亡其种,必先灭其史!
  
  历史,不是枯燥的文字,而是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构成。
  
  否认了这些人,就是否定了史。
  
  看着眼前的微胖福王朱常洵,良臣唏嘘其命运之后,又生出感慨,相对于两千两买一个未来国丈和皇后的友谊,三十两红包换福王殿下的“欣赏”,怎么算都是一桩划算的买卖。
  
  ………
  
  本章可能会有读者认为注水,但骨头特意如此写法,不喜勿怪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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