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 后果 (第2/2页)
杨继盛深受感动和鼓舞,吟诗道:
“风吹着枷锁满城飘香,人们簇拥着争看这位员外郎。哪愿一同被称为义士,只是可怜戴着长板镣铐去见君王。……生性怪癖生来就不怕死,这身体原本就不会像杨朱那样逃避。”
杨继盛被判死刑后,皇帝命令暂时监禁等候处决,并没有立即执行。
三十二年九月、三十三年九月两次朝审时,吏部都以“按照法律,案情属实”,奏请执行死刑,但皇帝再次犹豫不决,仍然命令暂时监禁。
到了三十四年五月,总督南直隶、浙江、福建军务的张经、浙江巡抚李天宠被严嵩的义子赵文华诬陷,以“玩忽职守、祸害百姓”的罪名判处死刑投入监狱。
严世蕃知道,皇帝对军务失职的边疆大臣一定会严惩不贷,因此在本年秋审死囚时,就将杨继盛的名字附在张经、李天宠案件的末尾,一起上报。
皇帝下令,“依法处决”,立即执行。
嘉靖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,杨继盛在市集中被斩首。
终年四十岁。临刑前,他意志坚定,声音悠长地长啸,吟诵着流传千古的绝句而死:
浩气还太虚,丹心照万古。生前未了事,留与后人补。
…………
祁东楼收回回忆打断眼前李进的背诵:
“那你可知道杨继盛的下场?”
“大不了一死,到下边与杨公等着严家父子。”
祁东楼微微摇头,脑海里过目不忘的本领浮现出一段文字。
“你把死想的太简单了,先不说你会不会连累你的家人,你犯了这样的事,是能轻易一死了之?”
祁东楼敲了敲木椅的扶手,继续说:
“你只读过杨继盛这篇弹奏的奏疏,不知道杨继盛临死前遭受过什么,我来给你讲解他狱中撰写的《自著年谱》、《遗嘱》里的遭遇。”
“杖死醒后,臀肉尽脱,股筋断落,脓血续涌,不亡如缕。”
“又日夜笼匣,身关三木(笼匣、三木皆刑具),痛不得抚,痹不得摇。”
“昼不见日,夜不见星,药饵断绝,饮食沮抑,从古被逮之苦未有如此之烈者。”
受打之先,王之诰送螂蛇胆一块(服之可以御杖止痛),予曰:“椒山(杨继盛号椒山)自有胆。何必螂蛇哉!”
杨继盛言“岂有怕打杨椒山者!”遂谈笑赴堂受打。
予两腿肿粗,相摩若一,不能前后;肿硬若木,不能屈伸,死而复苏。
两腿肿胀冲心,不能忍,无药可用,又无刀针可刺,遂将茶钟打碎,取瓦(茶钟碎片)之尖锐者,将竹筋破开,
夹瓦尖在内,用线拴紧,以尖放疮上,用鼓棰打筋,入肉五六分,血出两腿,打有五六十孔,流血初喷丈余,后则顺腿流于地,一时约十数碗。
至二十六日,右腿已溃,将皮割去,内肉流于地,如稀糊,止显一坑,手摩至骨。
至二月初,左腿溃肿如小壅,毒气上攻,口舌生疮,不能饮食,势已危矣。
又以磁瓦尖打之,不见脓血。
此疮溃已深,非瓦尖所能到也,遂以小刀割之。
先用针线将腿皮穿透,提起,将刀刺入,约一寸深,周围割一孔,如钱大,脓血流出。
方予割肉时,狱卒持灯,手战,至将坠地,曰:“关公割肉疗毒,犹借于人,不似老爹自割者”!
自初疮至愈,脓岂止六七十碗而已哉!
二月十六日,左腿垂筋二条,如簪粗,一头已断,一头尚在腿上,予亦割之。”
随着祁东楼一字一句的说出,李进刚才愤慨的脸上微微变得冷清了下来,面部有些抽动,但是目光依然坚定。
“现在还想学杨继盛吗?此时说出主使之人,我倒可以保你一保。”
祁东楼这话说的并不是真心的,这个李进若是真能挺住后边的拷打,那么这人还能用一用,若是把事情往张居正身上甩,那么这人祁东楼顶多留一条命算是给张居正个交代。
李进此时也明白了,眼前之人并不是清流一派的,李进闭上了眼睛,转身回到墙角,蹲着坐下。
“你的问题我已经答完了。”
说罢便不再言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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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继盛:自撰《年谱》。尹守衡:《皇明史窃》卷九二《杨继盛传》。《临刑诗》,《杨忠愍公全集》卷三。